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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射阳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提示单

发布时间: 2024-11-01 09:13

关于射阳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提示单

各镇(区)人民政府(管委会),驻射农(盐)场,县各有 关部门和单位:

  

       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,今年第 21 号台风“康妮”(超 强台风级)中心 31 日 10 时位于距离台湾省台东市东南方向 约 105 公里的西北太平洋洋面上(北纬 22.1 度、东经 121.9 度),中心附近最大风力 16 级(55 米/秒),中心最低气压 为 930 百帕。预计, “康妮”将以每小时 25-30 公里的速度 向西北方向移动,强度逐渐减弱,即将于 31 日中午前后在台 湾岛东部沿海登陆(48-52 米/秒,15-16 级,强台风级或超强 台风级),尔后穿过台湾岛,于 31 日夜间进入台湾海峡,以 后在闽浙近海逐渐转向东北方向移动,并逐渐变性为温带气 旋。仍不排除“康妮”在闽浙近海东北行过程中登陆福建和 浙江沿海的可能性。受其外围和冷空气共同影响,31 日后半 夜到 11 月 2 日上午,我县最大风力 6~8 级,海区 8~9 级; 另外,4 日受冷空气影响,海区仍将出现 7 级左右阵风。31 日夜间到 11 月 1 日白天,我县自南向北将出现小雨。 目前,大气环流形势比较复杂,台风移动路径尚存在不 确定,请各镇(区)、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,着 力做好防台工作。一是强化监测预警和人员转移。气象部门 要动态掌握天气发展趋势,及时将防台预警信息提示到人;— 2 — 各镇区要严格落实临灾“叫应”机制和危险区群众,尤其是 老人等弱势群体临灾转移避险措施,并做好后续跟踪保障, 确保应转尽转、应转必转、应转早转。二是强化重点防范。 大风方面:沿海各镇区、发改、农业农村、文旅等部门及时 通知海上风电、海洋渔业、旅游等涉及水上(海上)活动的 单位注意防范,提前组织受影响海域作业船舶采取回港、远 离台风影响区域等避风措施。即日起至台风影响期间,所有 海上风电交通运维船舶、小型施工作业船只不得在海作业, 一律回港避风;海上风电大型勘探船只、施工船只等应结合 自身抗风能力、台风发展趋势采取远离台风影响区域、撤离 除必要的值班值守船员外的全部作业人员等措施加强防范。 降水方面:住建、交通、城管等部门要强化城乡积涝重点部 位的联防联控,提前疏通排水管网;在低洼地段、桥涵等设 施设置提示标志,必要时实施管控,提醒公众远离积水点路 灯等可能漏电设施;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控,严防事故发生。 三是强化安全巡查。海事部门要加强现场巡查,提醒在港船 舶加强值守。四是强化应急准备。各镇区、各有关部门要做 好抢险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等各项准备,确保一旦发生灾害, 有力有序处置。五是强化值班值守。各镇区、各有关部门和 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,保持通讯畅通,一旦发生险情,按规 定及时报告和处置。

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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